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出新规   加强风险防范保护投资人利益
2005-03-28 10:18  
近日中国证监会今天颁布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证监会颁布该通知及规定是主要是针对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片面追求过高的收益率,忽视基金本身的流动性要求;二是操作层面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则;三是缺乏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证监会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业内专家认为,在此规则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后,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操作会得到有效的规范,其非理性的高额收益率也会得到平稳回落。 
 
证监会颁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是针对目前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范问题,包含有五大重要内容: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通知》中限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通知》中规定,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通知》中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并且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引入影子定价法,尽量减少估值水分。《通知》中规定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并且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工作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及其议事程序应报备中国证监会;在日常运作中,小组有关决策应及时报备中国证监会。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正文规范了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和监控、投资限制、影子定价、申购赎回权益的确认等内容,附件1介绍组合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附件2介绍了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主要规范了四个方面的信息披露事项:一是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二是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三是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四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关键字:中国—基金—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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