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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不需再挤“末班车” 二季报有望均衡披露 |
| 2005-06-22 10:37 |
| 日前,监管部门已向各基金公司下发了《基金定期报告均衡披露方案》, 这将使基金季报、中报披露大挤“末班车”的情况可望有所改观。据了解,基金2005年第二季度报告有可能首次按照此方案规定分批均衡披露。 《方案》将基金定期报告分为两类。其中,年报、半年报为一类,分五批披露,以最后五个披露日分别作为各批次的披露时限,各批次的披露时限依次轮换;季报为一类,分三批披露,以最后三个披露日分别作为披露时限,披露时限依次轮换。分批披露的标准有两种:一是按照基金公司名称首字的首个拼音字母排序,将基金公司分批;二是按照基金名称的拼音字母排序,分别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分批。据悉,《方案》在附件中已经排出了2005—2006年基金半年报、年报和季报的披露日期安排。 《方案》规定,各基金定期报告的实际披露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有关部门预先排定的日期。如果有的基金定期报告确实无法按照排定日期披露,可选择法定披露时限前的其他披露日,但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报有关部门同意。此外,有关部门将把基金定期报告的实际披露日与排定日期进行核对,作为考核各基金是否如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标准之一。 根据该方案,基金年报披露高峰不会超过45家基金一天,基金季报最高峰不会超过65家基金一天,基金定期报告过于集中披露的状况有望得到改观。 业内人士认为,该项方案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基金信息披露的情况,也有利于基金市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
关键字:中国—基金—时事信息—政策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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