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划和准备,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周日(6月25日)正式在杭州成立。这是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国内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设立、进行基金式管理的创业投资公司。 据介绍,阳光创投(基金)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首期定向募集创业资本5000万元,委托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主要投向浙江省内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经济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型企业以及一些新兴的业态,通过集合型投资、专家式管理,规范化运作来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实现资本最大增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与国内过去通行的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实行自聘经理班子管理模式相比,阳光创投(基金)公司率先实行了委托管理模式,借助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来保证投资质量。这不仅可以继续发挥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所特有的法人治理机制的优势,而且有利于提高投资运作效率,打造创业投资专业化管理品牌。 不仅如此,阳光创投(基金)还创造性地引入了优先股和普通股模式,即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优先股或普通股形式投资。持有优先股可优先享受分红,亏损时优先得到补偿,但不能参与公司决策,收益也较固定;持有普通股,则无上述特权,但可参与公司决策并享受超额收益。 创业投资是一种与创业相联系的高度专业化的资本经营方式,在国家对创业投资行业规范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创业投资企业受到政策层面的严格监管。包括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过程、投资方向、从业禁止与运作方式,比如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得投资于担保业务、二级市场股票和房地产业务,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总资产的20%等等。 除了政策面的监管外,阳光创投(基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上采用托管银行制度,目前已与浦发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作为基金资产独立存放于托管银行的帐户中,托管银行将对基金的投资对象、投资组合比例、净值核算、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公司在依据基金要约的范围内才能动用资金。 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首任组长刘健钧认为,中央提出创新型国家战略,客观上需要创业投资基金与之配套,而浙江又是中国创业投资的重要源泉之一,阳光创投的成立,对浙江省乃至全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同时,他透露,近期国家还将出台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投企业的投资收益税负有望获“大幅减免”,长期困扰创投企业的“双重征税”问题将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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